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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鄒道鄉
右正言鄒公因言事貶謫,蔡卞奏乞治浩親舊送別之罪,哲宗不從。三次堅請,乃置獄。諫議龔公云:「周某與方天若私論鄒浩事,某以為難,天若非之,遂以語蔡京。京遽以聞,由是某等得罪。自爾,附會之人肆為攻訐,立起犴獄,多斥善士,天下冤之。皆京與天若為之也。蓋某與京始善而終睽,故京私欲報之。」龔之諫疏,大略如此。以是知曾祖忤京,大理事特其一耳。故當京、卞用事日,一斥不復,而終外補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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