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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儉類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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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竇靜庵卻八百金 柘城竇靜庵檢討克勤以理學名,持躬端謹,不修邊幅,敝服破帽,周旋公卿間,意氣自若。寓廬湫隘,不足蔽風雨,從者不能甘,相繼辭去,諸子親為應門。有維揚賈人子游京師,聞江南學使者與靜庵有舊,挾八百金賂靜庵,求通於學使。靜庵曰:「以此濫入膠庠,奈屈抑寒素何!」力絕之。其人恨恨去。昆山徐健庵尚書聞之,曰:「真古君子也。愛一言而擲八百金,尚有他事可移其志操乎?」 ◎衛立鼎飲盧龍杯水 陽城衛慎之太守立鼎知盧龍,魏敏果公象樞偕吏部侍郎科爾坤巡察畿內,至盧龍,已治具,不食,但啜茶一甌,曰:「令飲盧龍一杯水,吾亦飲令一杯水。」巡撫格文清公疏薦其治行第一,靈壽令陸清獻公次之。 ◎文與也卻亭戶金 文與也,名君點,長洲人,工繪事。嘗有富人子具兼金求畫,期以三日走取,文恚曰:「僕非畫工,安得受促迫!」擲金於地。其人再請,不顧。湯文正公斌撫蘇,器之,時與過從。一亭戶擁厚貲,以千金為文壽,請通姓名于湯。文曰:「湯公以道義交我,我豈負之!若既傷惠,吾複傷廉,奚取為!」亭戶慙而退。 ◎郭琇自洗堂廡 湯文正公斌撫吳,以清介自勵,下屬有貪酷者,皆善為勸勉,不改,始懲之。郭總憲琇時任吳江令,以貪黷聞,文正檄至省,勵以貞廉。郭曰:「琇所以貪者,以供前任某撫軍之欲也。今公既清廉自矢,請寬一月期,如猶昔,請立置典刑。」歸,自洗其堂廡,曰:「前令郭琇已死,今又一郭琇也。」政為之一變,文正因薦於朝。 ◎萬氏叔侄卻金 康熙己未,聖祖詔修《明史》,所網羅者皆一時名士也,萬季野與其兄子言皆與焉。一日,有運餉官遇賊,走死山谷,其孫懷白金請附《忠義傳》後。萬曰:「將陳壽我乎?」斥去之。後言獨成《崇禎長編》,故國輔相家子弟多以賄入京,求減其先人之罪。言峻拒曰:「若知吾季父事乎?」 季野,名斯同,為斯大弟,學者稱石園先生。博通諸史,尤熟於明代掌故,《明史稿》五百卷皆其手定。卒後,門人私諡曰貞文先生。 ◎趙良棟秋毫無犯 康熙己未平滇之役,趙襄壯公良棟實為首功,其操守尤不可及。城破時,諸將爭取子女玉帛,趙獨戒所部營城外,秋毫無所犯。又訪得吳三桂司筦庫之人,以藩宮簿籍進呈,於是諸將所幹沒盡發覺。而三桂寵姬二人,一歸將軍穆占,一歸總督蔡毓榮者,事亦上聞,遂獨以廉潔蒙聖祖褒獎。 ◎李雪木不欲受人惠 康熙己未,李天生以應宏博之征至京師,數稱李柏賢,都人始有知柏者。柏家貧,居山中,著書乏紙,以槲葉書之。或欲有所周,輒峻拒曰:「吾不欲受人惠也。」嘗一日兩粥,或半月食無鹽,忍饑默坐,灑如也。自誦曰:「貧賤在我,實有其門。出我門死,入我門存。」柏,字雪木,自號太白山人。 ◎格爾古德卻萬金 格爾古德撫直隸,歲卻饋金以萬計,聖祖嘗曰:「格爾古德為巡撫,歿後人猶思慕稱頌之,居官苟善,豈有不致聲譽者乎!」 ◎恒魯無沾染 輔國公恒魯以廉潔著,任吉林將軍,僅領俸,絕無沾染。嘗坐小閣,以每歲出入之帳手錄封存,人問之,曰:「為籍沒時之證。」吉林產參甚旺,無敢私販者,國家歲銷參票數千紙,遼餉賴以濟。當事者索貂袿,恒乃售遼東舊產購以與之,初不索之商賈也。 ◎蕭永藻僕潔如其主 康熙時,蕭永藻為廣東巡撫,在官日一介不取。其紀綱之僕張二,潔如其主,以賂進者,亦正色峻拒之。 ◎德格勒卻明珠千金 康熙朝,德格勒官侍講,李光地嘗薦其學行,屢召見,論經義。性骨鯁,不附權勢。偶扈駕巡行,明珠見其將向用也,使人累千金為裝,卻不受。會久不雨,聖祖命德筮之,遇夬,曰:「澤上於天,將降矣。一陰居上,天屯其膏,決之即雨。」上愕然曰:「安有是?」以明珠對。明珠聞而大恚。丁卯冬,坐私刪起居注論死,遇赦,以謫籍終。 ◎朱竹垞卻豆粥 朱竹垞,名彝尊,秀水人。康熙己未以宏博授檢討,歸田後,居節廉橋。時值歲凶,比鄰王氏有老僕,訝其日午無炊煙,而書聲琅琅不輟,因叩門饋以豆粥。竹垞卻之,忍饑讀書自若也。 ◎王君鑒不受田宅 王範,字君鑒,成都人。肆力經史,工詩古文詞。康熙辛未成進士,為丹陽令。治漕有功,擢禦史,會遭母艱。時噶爾丹入寇,四川不靖,遂移家入吳。陽人聞其至,爭願割田宅授之,謝弗受。時出遊,散步阡陌間,與農家父老相過從,見者初不知為舊令也。 ◎張清恪檄止饋贈 儀封張清恪公伯行之任督撫也,嘗傳檄屬吏,禁止饋贈。檄雲:「一絲一粒,我之名節;一厘一毫,民之脂膏。寬一分,民受賜不止一分;取一文,我為人不值一文。誰雲交際之常,應恥實傷。儻非不義之財,此物何來?」 ◎汪灝廉節著聞 山左汪灝以侍讀督學山右,屏絕竿牘,廉節著聞。聖祖西巡,俯察邇言,采及清望,溫旨褒獎,特命超五階為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。複調陝西學政,旋命巡撫河南。 ◎徐元文為清官 昆山徐相國元文致仕回籍,舟過臨清關,關吏大索,雖醬瓿之屬皆發視,舟中僅得圖書數千卷、光祿饌金三百而已,人皆嘖嘖歎為清官。 ◎汪舟次卻琉球饋贐 休甯汪舟次方伯楫,以諸生召試一等,授檢討。康熙己亥,奉命冊封琉球,為其國王撰《孔子廟碑》,饋贐極豐腆,力卻不受,琉人為建卻金亭。 ◎額勒布廉能第一 索佳氏約齋侍郎額勒布官戶部郎中時,以管部王大臣密薦廉能第一,特旨擢本部侍郎管錢法堂事務。 ◎李皭以俸金外為贓 李皭為福建將樂令,春秋行鄉飲酒禮時,至邨落間問民疾苦,牧豎婦女皆環集,導之以善,肫然如家人。期月,邑人悉向化,境無盜賊,訟庭稀鞭撲聲。皭初至官,與家人約曰:「在官,俸金外皆贓也,不可以絲毫累我。」官廨有桂二株,方花開,李指之曰:「此亦官物也,擅折者必治之。」 自是家人不敢簪桂花。嘗出郭省斂,從僕摘道旁一橘,顧見之,責曰:「豈可壞法自汝始!」立下馬杖之,命償其直。居三年,上官有索饋者,無以應,遂去官歸。 ◎塗天相以規銀歸公 孝感塗玉生尚書天相嘗督倉場,赴任日,以一棺自隨,觀者驚詫。例有規銀數千兩,奏請歸公,不自私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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