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爵秩類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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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主事分三等引見 國初,每科進士選充庶起士外,分派各部,以主事學習行走,三年期滿,始以部屬知縣分別錄用。乾隆丙辰,經侍郎勵宗萬奏請嗣後學習期滿人員,令該堂官出具考語,分三等引見,一等補主事,二等即用知縣,三等補國子監助教監丞及司經局正字等缺。又前因禮部事簡,停止分派學習主事,至是,宗萬請仍照舊例,與五部一體簽派。下部議行。 ◎錄事正字 國初有錄事正字,併入中書行人司正副,未久俱裁。其官此者,與府部寺院各司員及小官京筆帖式相埒。又順天府治中通判,與各衙門司員統歸京察,不視為外官也。 各部之錄事,自光緒朝設立新部始,原有各部亦效之,有一等、二等、三等之別,其職務與供事同。 ◎九卿 漢制,乙太常、光祿、衛尉、廷尉、太僕、大鴻、署正、大司農、少府為九卿,明以都察院與六部稱七卿,國初,則嘗益以理藩院而稱八卿。咸豐戊午,因會訊故相耆英一案,命大學士六部九卿會議,樞臣徧檢檔冊,並未指定何項衙門為九卿。 時軍機章京焦佑瀛倡議,以都察院、通政司、大理寺、太常寺、太僕寺、光祿寺、順天府尹、宗人府丞、理藩院九項當之,於是九卿之名始定。 ◎弼德院 宣統時,弼德院成立,設院長一,副院長一,顧問大臣不限名額,其下有參議、秘書兩廳。 ◎都察院 六科給事中,國初自為一署,有都給事中,左、右給事中,後省,並改隸都察院,視各道禦史。國初有巡按,後停,又有巡視五城、巡倉、巡漕、巡鹽、巡察臺灣者。 ◎理藩院 理藩院,古典屬國也,國初置蒙古尚書一人,侍郎二人,秩視六部。漢院判一人,秩三品。蒙古郎中、員外郎、主事若干人。漢知事四人,主事二人,經歷二人。康熙時裁漢員,惟滿員獨存。司蒙古內、外部落諸務,分司六,曰旗籍,曰理刑,曰柔遠,曰王會,曰典屬,曰徠遠。 旗籍司掌內四十八部落疆域、襲封、譜族、旗制諸典。故各析部族畛域,勿使侵佔,其台吉有分析者,則加其賦,人丁滋蕃滿百,許改官屬以督之。其孳畜牛羊諸物,視其土之寒暖可種植者,許其自率蒙古人丁以耕。容留漢人,及以貨易土者戒之。諸王公有襲封者,先辨其嫡庶,考其德行,然後授以印綬。 其弱小者,擇族人之忠正者護其印,既冠而後納之。三歲修其譜牒,辨其貴賤。每旗設都統一人,秩二品,副軍二人,秩三品。命諸王公自選其宰之良者授之,而部臣歲課其政令,有不職者易之,暴戾者罪之,並飭其王公焉。 王會司掌朝貢、會盟、聘享、武備諸政。藩王充補近侍者,歲一朝,餘則三歲一朝,各於歲終分班入覲,辨其名位,給以廩餼。凡朝,郎官領入大內,按照爵秩,列于宗室王公下,朝見如儀,元旦、上元亦如之。歲朝,上宴諸藩於紫光閣,貢則視其土之所宜,禾黍皮帛以及牛羊諸物,部臣受貢。 翌日,寓其使於署中。俸幣則視宗室王公之半,有勳業者加之。部落有荒饉者,部長捐金以救,乏則請賑於朝。使入,許以驛傳,視其途而賚之。國有大喪,則集諸藩王奔訃入次,舉哀如儀。 典屬司掌外汗四部落。各分視其畛域,奠其土宇,教以德化,理其政績,旗制會盟,鹹如內藩。屯戍將帥士卒,食其屯,乏則濟以餉。每歲閱武,本司司員二人往視之,其技良者,賚其部長以兵仗,弱者罰。 柔遠司掌外盟諸部朝覲、宴饗,聘納諸儀。汗諸長四歲一朝,薄海諸長三歲一朝,杜爾伯特、西藏諸部長不限以年,五歲請命于朝,許以則覲。貢期,汗三歲一貢,西藏間歲一貢。各視其土之所宜,汗貢馬、駝、羊、羯諸物,西藏、青海貢藏香、 㲪毾、馬、駝,享使頒賞如內藩。 徠遠司掌回部疆土分封、朝會、聘享諸政。嘉峪關外之回部,若吐魯番、辟展、英吉沙爾、庫車、巴顏岱、巴里坤、烏什、阿克蘇、葉爾羌、和闐等,悉屬之。其舊疆建諸王二,咸如蒙古諸藩,余則置伯克司之。伯克者,回部長吏也。三載更之。外藩如布魯特、哈薩克、安集延、愛烏汗諸屬國,皆置譯使以通其語,朝聘宴享,悉如朝鮮、琉球。 理刑司掌蒙古諸刑名。自斬絞外,罪止鞭撲,不及徒流,而以牛馬作贖,罰數惟九,牛三馬六,遞以加之,窮者貰之,富者倍之。 ◎翁文端兩為祭酒 翁文端公心存以大理寺少卿丁艱,服闋還京,補國子監祭酒。祭酒秩從四品,理少秩正四品,不得降補,時宣宗亟欲擢用,故有是命。於是文端兩為祭酒矣。 ◎黃壽廷授司業 香山黃壽廷生於乾隆庚午,至道光庚戌,錢塘許信臣祭酒督學粵東,始補博士弟子員。咸豐辛亥,欽賜舉人。壬子,授國子監司業,時已百有三歲矣。某贈以聯雲:「四朝身歷升平日,百歲人呼矍鑠翁。」 ◎欽賜司業 世人視翰林至重,一若人而翰林,則無論德行節操,學問事功,無一不登峰造極者。持此見解,深入肺肝,根深蒂固,牢不可拔,雖通儒鉅子不免。 光緒甲午恩科會試,有欽賜進士湘人某,年一百十四歲,殿試後,欽賜國子監司業,蓋寵異之也。某意殊不慊,謂:「某某年僅百齡,某某且未逮百齡,皆蒙欽賜翰林,何獨于吾靳弗予也?」 ◎世祖以湯若望掌欽天監 順治甲申十一月,以湯若望掌欽天監事。時若望疏言:「臣等按新法推測月食時刻分秒,複定每年進呈書目,重複者刪去,以免混淆。」得旨:「欽天監印信,著湯若望掌管,所屬官員,嗣後一切占候選擇,悉聽舉行。」 ◎樂部 樂部在京師西安門內,國初沿明制,設教坊司,有奉鑾。其屬,左、右韶舞司樂四人,協同官十人,俳長無定員。(或雲用領樂官妻四名,領女樂二十四名,由各省樂戶挑選,入京充補。)凡東朝行禮筵宴,隨鐘鼓司進,入宮作樂。順治辛卯,改女樂,乙未,複之,己亥,又改用太監,遂為定制。 雍正己酉,改為和聲署,禮部、內務府、太常寺、鴻臚寺皆領之。乾隆壬戌,始命王大臣總理樂部事,王一人,侍郎一人,皆兼職也。 凡郊廟祠祭之樂,神樂署司之,仍隸于太常,和聲署則隸內務府,以掌殿廷朝會宴饗之樂,俗呼為南府。宮中慶賀宴饗之樂,掌儀司司之,鐃歌鼓吹前部大樂,鑾儀衛司之,其優伶皆內監也,亦即古教坊司。又有蒙古樂舞、回人樂舞、緬甸樂舞等,至大燕,則用之,以示徠遠之意。 ◎罷十三衙門 世祖開國,鑒明代宦官干政之失,始設內務府,罷太監不用。順治癸巳,設乾清宮執事官及直殿局。甲午,裁內務府,置十三衙門。凡八監,曰司禮,曰御用,曰禦馬,曰內官,曰尚衣,曰尚膳,曰司設,曰尚寶。有三司,曰尚方,曰鐘鼓,曰惜薪。有二局,曰兵仗,曰織染。嗣改鐘鼓司為禮儀監,尚寶監為尚寶司,織染局為經局,後又改尚方司為尚方院。庚子,又改內官監曰宣徽院,禮儀院設郎中以下官。 辛醜二月,世祖以遺詔罷之,並治滿洲佟義、內官吳良輔變易舊制之罪。吳良輔論斬,以佟義已死,削其世職,其党大學士劉正宗以年老免死,於是革去十三衙門。後設內務府,以御用監之職立廣儲司,以尚膳監之職改採捕衙門,以惜薪司之職改內工部,又改禦馬監曰阿敦衙門,兵仗局曰武備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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