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兵刑類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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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湘淮軍餉 胡文忠公理財之法,冠出一時,所有湘軍餉銀,概發湘平,蓋自咸豐己未,所收庫平,每百申三兩六錢,另儲備撥,積少成多,遂成鉅款。然湖北銀少錢多,其時收款大宗,專在厘金,通以十足製錢為定,江北轉輸,無非錢者,於是行對放之法。如放餉十兩,以五兩實銀、十千實錢為率,時市銀易錢,每兩千有五百文,糧台漲價,竟至五百文,人不厭其重也。 文忠意謂以錢易銀,徒為商賈謀利,不如暗益員勇,員勇薪資不寬,藉以津貼,俾無滋生弊端。其後深入皖境,轉運浩繁,糧台以折閱過多,請一律放銀,文忠猶未許焉。當時製錢極多,糧台以出入重累,置江船數艘於省河內口,厘金船到,就水次運收,擇老成牧令專司其事。久之,全船滿載,不復通底掃清,隨收隨放,相沿成習。即牧令遇有交替,亦不過按冊估計,出具收結而已。 其定制,則按月發餉。初無折扣,勇籍不甚雜亂,大抵長沙、湘鄉、寶慶各為一類,皆有尺籍可尋。久征遠戰之勇,月計食用若干,到期按發,餘則分哨記注,存於公所。或因事裁革,或有故假歸,核其所存之餉,酌付川資,別由糧台給一印票,至後路給清。如此有三利焉。營哨員不能私侵暗蝕,一也。勇不能任意開銷,出營流落,二也。回籍余資,尚可營生,三也。 若淮軍,則不特勇無宿儲,即統領十數營者,賦閑稍久,掃地無遺。當卸任之時,債務累累,尚須接替者為之彌縫也。 軍餉定制,向無額數內扣者,有之自淮軍始。歲支九關,關者,次數之謂也。遇閏酌加,餘則目為欠餉,糧台分別記注。裁撤時,酌發三五關不等,或歷年過久,通計成數報效,為本籍增文武學額,士卒亦竟安之。當淮軍初赴上海時,餉項匱乏,食米而外,竟酌給鹽菜資,及接仗克城,人人有獲。每向夕無事,各哨聚會金釧銀寶,堆案高數尺許,遇發餉時,多寡不較也。 李文忠公知之,明訂九關,杜營哨虛冒,遂為成例,入於奏案。其時米價極昂,石值銀五兩,各軍克城,輒封存寇所囤米,據為私有。李出示收買,定價石銀三兩,出入一律,亦為成例定案。淮軍統將,往往以此致富。 ◎淮軍 淮軍之興,由山東布政使六安李元華。當咸豐甲寅,粵寇踞廬州,李帶團勇助剿。張制府樹聲,潘撫部鼎新,劉撫部銘傳,周提軍盛傳、盛波皆奔走其間,如是數年,雖未有成效,而戰陣之事,練習日精。時李文忠公鴻章在籍辦團,或居帥慕,或領軍事,尚無專主。 迨廬州事亟,由間道投曾文正公于江右,元華亦隨吳清惠公棠至淮安矣。張、潘方保境自守,徘徊俟時,及鹹、同之交,楚軍日盛,由西路徑克安慶,乃使劉之族子東堂與提督韓殿揚謁李文忠請計,於是有創立淮軍之舉。 時江蘇官紳乞師者踵至,文忠慨然請行,先立鼎、銘、慶、樹四營,益以湘軍親兵一營,林字一營,開字二營,共為九營,陸續赴援上海。銘營始以東堂主之,東堂讓其叔銘傳。慶營則吳提軍長慶主之,吳向從軍廬州,未嘗歸李部下。林營則湘人滕鎮軍嗣林主之,親兵營則湘人韓太守正國主之,開營則程忠烈公學啟主之,通名淮勇,實則湘軍三營,淮軍六營也。 其後林營未嘗著績,親兵營年餘敗散,惟開營功業先著,而忠烈殉後,遂以不振。於是樹、鼎、銘、盛各成一軍,自一營至數十營不等。盛軍者,即周氏兄弟抵上海後所主者也。慶營正副二營,曆十數年,至海防議起,始增六營,而銘盛兩軍,迭為畿輔拱衛之師,遂稱兩大,其歷年較諸軍為久長。 說者以淮軍創于李,成于劉、韓,大於劉、周,皆所以佐李文忠之中興偉烈也。 ◎銘軍為淮軍第一大支 開軍之後,推銘軍為勁,西撚之役,功冠諸軍,號淮軍第一大支。其始賴唐忠壯公殿魁、劉廉訪盛藻二人為之左右,唐之調度,劉之訓練,合為兩美,又得劉中丞銘傳為帥,以故虎步一時。 其部下驍將著名者頗多,大率蘇滬降將,更事老練,忠壯陣亡于鄂,銘軍奮氣,後亦未有大敵。忠壯弟定奎,以忠壯故,旋統銘字武毅等軍,積功至福建提督。 ◎吉軍 吉軍之興,始于黃觀察冕。時曾文正公在江西,事亟,征援兵于湘,黃以吉安知府募兵自效,而不之官,遂以吉字名軍。及歸曾,由忠襄公國荃領之。曾時以同知候選,由此增多營,連克瑞州景德鎮,沿江而下,卒收安慶、江寧二城,所部至五萬人,皆以吉營肇其基也。當江甯合圍時,黃充東征局總辦,創議鹽米互市之舉,由安慶便赴下游,曾率全軍將領迎于江濱。 黃顧而言曰:「吾福薄,不足為諸軍導,得九帥為主,可共取富貴,今何如?」言已,握忠襄手大笑,諸將惟聲謝而已。黃初任江南知縣,見知陶文毅公,後以事謫戍,遇赦歸。其人善以財勢動人,才氣縱橫,見者傾心。創辦東征局,以濟江南之餉,為功甚巨。而物議紛騰,遂有貪橫恣肆之語,見於彈章。後以迤東道開缺,終於家。 ◎忠義軍常勝軍 林利,英國海軍官,為粵寇所招致,嘗在李秀成部下組織忠義軍以抗常勝軍。常勝軍者,英人戈登所練,受李文忠公之委託,以征剿粵寇為事者也。 ◎三省邊防 廣東之東興,雲南之河內,廣西之鎮南關,為三省邊防,延袤一千九百余裡,路路可通。與法人各設對汛鎮南關外,距關數裡,即安南界,法人踞之,並築鐵路至同登。光緒中,督辦邊防大臣廣西提督蘇元春嘗與法人訂約,合築自南關接至龍州鐵路,迄以無款而止。 ◎蒙古盟旗軍制 蒙古兵制,除喇嘛及衰老疾病者外,男子自十八歲起,即須從軍。其編制亦按八旗之制,今將各旗之組織列下。 ◎內蒙古 哲裡木盟。(位西遼河北。) 科爾沁六旗:(分左右兩翼,一翼分中前後三旗。)圖什圖業、劄薩克圖、蘇鄂公、達賴罕、賓圖、博多勒噶台。(以上六所,各置一旗。) 杜爾伯特一旗。 劄賚特一旗。 郭爾羅斯二旗。(分前後旗。) 卓索圖盟。(在喜峰口山外,為木蘭秋狩駐蹕之所,有避暑山莊。) 喀喇沁三旗。(分左右翼旗及中旗。) 土默特二旗。(分左右翼旗。) 昭烏達盟。(據西遼河上游之地,有圍場,咸豐以前大駕秋狩至此。) 敖漢二旗。 奈曼一旗。 巴林二旗。(分左右翼旗。) 劄魯特二旗。(分左右翼旗。) 阿爾科爾沁一旗。 翁牛特二旗。(分左右翼旗。) 克什克騰一旗。 喀爾喀左翼一旗。 錫林郭勒盟。(在圍場西北,多泉泊,饒魚鹽之利。) 烏珠穆沁二旗。(分左右翼旗。) 浩齊特二旗。(分左右翼旗。) 蘇尼特二旗。(分左右翼旗。) 阿巴哈納爾二旗。(分左右翼旗。) 阿巴噶二旗。(分左右翼旗。) 烏蘭察布盟。(在四子部落境,為張家口恰克圖商販往來必經之道。) 四子部落一旗。 茂明安一旗。 烏喇忒三旗。(分中前後旗。) 喀爾喀右翼一旗。(右翼。) 伊克昭盟。(即河套鄂爾多斯地,淺草平沙,可耕可牧,蒙人視其得失以覘強弱。) 鄂爾多斯七旗。(分左右翼,更分前後旗,右翼以外又加右翼前末旗。) 附錫呼圖庫倫活佛遊牧地一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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