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萍洲可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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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五四
撫州饒珙未第時,遇浮屠子語之曰,「公他日名位,全如今潤州崔判官。」饒未之信。後四十年,以朝請郎通判潤州,正先公作守時也。
到官歲餘,因治廳事,得通判題名石刻,見崔判官姓名,注雲,「司封員外郎,某年月日到,罷。」饒欣然記前言,乃求得老吏,詢崔罷去後事,乃雲,「得替至揚州,不諱。」饒心動,即上致仕狀,先公聞之,力勸止,然卒不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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