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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六


  周業為左街使,信州刺史本之子也。與劉郎素有隙。劉郎,長公主壻,時為禁帥。無何升元中金陵告災,業方潛飲人家,醉不能起。有聞上者,上顧親信施仁望曰:「率衛士十人詣災所,見其馳救則釋,不然就戮於床。」

  仁望既往,亟使召業家語之。業大怖,衣女子服奔見仁望,仁望怒之。洎火息覆命,至便殿門,會劉郎先至,亦將白災事,仁望揣劉意不能蔽業,又懼與之偕罪,計出倉卒,遽排劉越次見上曰:「火不為災,業誠如聖旨。」

  上曰:「戮之乎?」

  仁望曰:「業父本方臨敵境,臣未敢即時奉詔。」

  上撫幾大悅曰:「幾誤我事。」

  仁望自此大獲獎用,業乃全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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