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南唐近事 | 上頁 下頁 |
一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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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敬洙善彈射,性勇決,微時為鄂帥李簡家僮。李性嚴毅,果於殺戮,左右給使之人小有過,鮮獲全宥。何嘗因薄暮與同輩戲于小廳下,有蒼頭取李公所愛硯擎於手中,謂諸僮曰:「誰敢破此?」 何時余酣乘興,厲色而應曰:「死生有命,吾敢碎之。」乃擲硯于石階之上,鏗然毀裂,群豎迸散,無敢觀者。翊日李衙退視事,責碎硯之由,主者具以實對。李極怒,即命擒何以至,死不旋踵矣。夫人素賢明,知何有奇相,每曰異日當極貴,至是匿何後堂中。旬浹之間,李怒未解,夫人亦不敢救。 一日,李獨坐小廳,有一烏申喙向李而噪,其聲甚厲。李惡之,遂拂衣往後園池亭中,烏亦隨其所之,叫噪不已,命家人多方驅逐,略無去意。李性既褊急,怪怒愈甚,顧謂左右曰:「何敬洙善彈,亟召來能斃此畜,當釋爾罪。」 何應召而至,注丸挾彈,精誠中激,應弦斃之。李佳賞至再,遂釋其罪。洎成立,擢為小校,以軍功累建旌鉞。建隆初,自江西移鎮鄂渚,下車之日,小亭中複見一烏,顧何而鳴,何曰:「昔日全吾之命,得非爾乎?」乃取食物,自置諸掌,烏翻然而下,食何掌中。其後何位至中書令,授太師致仕,功算崇極,時莫與比。靈禽之應,豈徒然哉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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