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女聊齋 | 上頁 下頁
姚家婦


  饒平姚姓,有婦某氏,芳容韶齒,風雅絕倫,伉儷甚篤。

  舉一子,而夫已亡。會閩中有花會之局,以宋時嘯聚三十六人,日標一名,視資本之多寡,勝負總以三十倍為准,由閩蔓延至饒。婦聞之,欣欣然有喜色,冀得重資。不數月,而家業無存。

  忽想對門屠家有千余金,人亦倜儻,不如借貸,以為翌日賭本。

  遂詣屠門而告曰:「貸予五十金,局勝則加息相還,否則身與子歸君矣。」屠素知婦賢,且利其色,好事者又從旁慫恿之,署券而去。婦歸,夜至夫塚哭而祝曰:「花會害予衣食無資。

  君若有靈,幸以魂夢相助,不然,明日妻與子俱屬他人矣。」

  祝畢,恍若夢夫曰:「子之心予知之矣,明午,予陰助之,可盡出借銀賭之,當勝。惟將來不免官非耳。」天明,婦如其言,果獲大勝。婦將銀加倍還屠氏。屠氏大嘩曰:「前乃聘金,並非借用。」頗有強取之意,即鳴之於官。時饒平某令訊其始末,問婦意,婦曰:「願守節耳。」判曰:借銀而加倍取息,藉借而強奪人妻,惡等照例法難寬宥。將屠重責枷示,追銀入官。

  起券給婦,嚴禁花會,以除民患。又訓婦曰:「婦人以安室為善,茲爾混入賭場,亦有不合,念情願守節,心尚可嘉,姑免從法。」免之。


學達書庫(xuoda.com)
上一頁 回目錄 回首頁 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