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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蕃曲氈笠


  崇甯、大觀以來,內外街市鼓笛拍板,名曰「打斷」。至政和初,有旨立賞錢五百千;若用鼓板改作蕃曲子,並著蕃服之類,並禁止,支賞。其後民間不廢鼓板之戲,第改名「太平鼓」。續又有旨:「一應士庶,於京城內不得輒戴氈笠子。如有違犯,並依上條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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