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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園先生


  楊園先生葬其親,既蔔兆,而村民阻葬,弗克。因厝柩于莊,命佃戶居守。盜至,縱火焚其莊,災及兩柩。及罪人既得,斬首祭墓,而先生衵衣用粗麻終其身。

  婿尤介錫,幼而能文,負笈從遊,言規行矩,甚相得也。先生以女妻之。及其兄師錫舉進士,耽酒色,介錫背先生而效焉。屢訓弗悛,其後買娼為妾。先生女素嫻閨訓,引詩書以諷諫。婿以其逆耳,與妾謀,鴆殺之。

  先生往哭,見其被鴆狀,訟之官。褫其衿,逐其妾,卒未正其殺妻之罪也。而先生自子死後,其孤孫亦相繼夭殂,後嗣絕矣。

  外史氏曰:陳古銘先生曰梓,年二十,侍姚蟄庵先生。先生為言:「下愚不移,如尤婿玷楊園。而周婿又玷誠庵,其執柯者楊園也。此亦先師痛心事。然天下固有不可化誨之人,一殺妻,一為盜,于兩先生何病哉!」此論固然。然如楊園先生之所遭,何其酷耶!餘嘗與夢廬論之,夢廬曰:「是則所謂命也。」嗚呼!其信然耶?

  按先生年譜,崇禎七年甲戌,先生年二十四,館顏士鳳家。時東南文社方興,先生與士鳳相約毋濫赴,但與同學數子邱衡輩,文行相切磋而已。然先生自與嚴穎生、邱季心、淩渝安諸君子游,往往以舉業為戒。或有延課子弟者,相率辭不赴,以其為功利起見也。年六十,姚公玉瑚偕其弟璉,謁先生于張佩蔥齋中。適語溪以《東皋遺選》數十冊,托佩蔥發出。舟子負上,連呼重甚。先生戲語曰:「此未必重,吾以為輕如鴻毛耳。」姚因問:「學問之於舉業,固可並行而無妨耶?抑必屏去而後可從事耶?」先生正色曰:「《詩》有之:荼蓼朽止,黍稷茂止。」蓋其持己之嚴如此。

  又先生與吳裒仲書曰:「天與仁孝,知有勿藥之喜。讀終天一記,輒為泫然不已,真與『蓼蓼者莪』同一哀切也。人子至此,蓋已無可如何,惟有臨淵履冰,如曾子之志而已。《記》曰:『終為難。』而申之曰:『終也者,非終父母之身,終其身也。』然則人子未死一日,是亦事親之一日也。願與仁兄終勉之耳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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