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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烈女


  吳烈女,烏程陸家兜李氏之童養媳也。其夫因家貧糊口于楚。女獨與孀姑同居。茹荼苦,事姑如母,鄉里稱之。有無賴子某,其夫之從祖也。覘其姑出,知女方浴,排闥而入,蹲踞捉其足。女倉猝不知所為,急覆身盆水中發聲大號。某遽以手掩其口,一手舉白金相示。女陡然張口齧其臂,血流盆中。再欲齧之,而某創甚,已逸去。

  有頃姑來,鄰里亦集。女懣甚,心衝衝不能出一語。良久,始泫然述其狀,且曰:「我為女子而見辱如此,事雖未成,寧有活理!」遂奮身急趨,自沉於河。有救之者,得免。於是群相勸勉,女婉言謝之,神色較和。姑意羞憤漸平,防閑稍懈。乃甫及二更,女突出赴水死。迨人知,已無及矣。

  嗚呼!使烈女不死,亦未可謂之不貞,而竟死,其為名教增重何如?乃其時當道者,皆裦如充耳也。豈有慕于訟簡刑清,而以為多事不如省事乎?

  無賴子字寶三,以其軀之雄偉,人呼之曰「大炮」。近以盜魁被獲,系于蘇州府獄雲。

  安吉山中有村農婦某氏,年二十餘。初夏攜筐入山中採茶。時新嫁甫經彌月,以其所衣紅裙,不便曲跪,解裙系樹上。忽舉頭見其鄰家子施四攜筐亦至,婦含羞回身下跪,不敢反顧。施四突入搴其腕,睨而笑曰:「汝荏弱如此,而遽嘗此苦,真令我見猶憐。若能從我,請代任其勞可也。」婦大號,施四即以一手掩其口,系婦於樹而淫之。婦撐拒無從,聽其恣行輕薄。事訖,施四徑解其紅裙,懷之而去。婦羞憤不復歸家,極力解脫其縛,取帶自縊而死。

  迨暮,夫尋至,見婦縊於樹上,其紅裙已失所在,知其為人所汙也。急歸,將赴訴於縣。中途陡然大風揚沙,黑雲亂卷,遂返。甫及門,忽霹靂一聲,電光之中,似有鷹爪攫一人,自空際擲於庭前,頂覆紅裙,跪於泥中。揭視,則焦頭爛額,其頂有細孔,似針剌者,血猶噴湧未已。而腰際有朱書「罪人施四」四字,似篆非篆,乃知致妻之死者,此人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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