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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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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介甫初罷相,鎮金陵,呂吉父參知政事,獨當國。會李逢與宗室世居獄作,本以害王文恪陶、滕章敏元發、范忠宣堯夫三人也。王、滕皆李逢親妹夫,而忠宣李氏之甥,逢之表兄弟。獄事之作,范公知慶州,忽台獄問:「皇祐年,範公與逢相見,語言不順。」 范公倉卒無以為計。忽老吏言:「是年,文正方守慶州。」檢架閣庫,有文正差兵士送范公赴舉,公案尚在。 據其年月,則范公方在慶州侍下。其月日不同,安得語言與逢相見也?遂據公案錄白申台中乃止。向非公案,則無以解紛矣。範公得脫,而元發坐親累,落職知池州。王以東宮官,神宗保全之,乃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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