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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七


  玄宗在東洛,大酺於五鳳樓下,命三百里內縣令、刺史率其聲樂來赴闕者,或謂令較其勝負而賞罰焉。時河內郡守令樂工數百人于車上,皆衣以錦繡,伏廂之牛,蒙以虎皮,及為犀象形狀,觀者駭日。時元魯山遣樂工數十人,連袂歌《於蒍》。《于蒍》,魯山之文也。玄宗聞而異之,征其詞,乃歎曰:「賢人之言也。」其後上謂宰臣曰:「河內之人,其在塗炭乎?」促命征還,而授以散秩。

  每賜宴設酺會,則上禦勤政樓。金吾及四軍兵士未明陳仗,盛列旗幟,皆帔黃金甲,衣短後繡袍。太常陳樂,衛尉張幕後,諸蕃酋長就食。府縣教坊,大陳山車旱船,尋橦走索,丸劍角抵,戲馬鬥雞。又令宮女數百,飾以珠翠,衣以錦繡,自帷中出,擊雷鼓為《破陣樂》、《太平樂》、《上元樂》。又引大象、犀牛入場,或拜舞,動中音律。

  每正月望夜,又禦勤政樓,觀作樂。貴臣戚裡,官設看樓。夜闌,即遣宮女于樓前歌舞以娛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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