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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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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毛仲,本高麗人,玄宗在藩邸,與李宜得服勤左右,帝皆愛之。每侍宴,與薑皎同榻坐於帝前。既而貴,倨恃舊,益為不法,帝常優容之。每遣中官問訊,毛仲受命之後,稍不如意,必恣其淩辱,而後遣還。高力士、楊思勖忌之頗深,而未嘗敢言於帝。 毛仲妻李氏既誕育三日,帝命力士賜以酒食、金帛甚厚,仍命其子為五品官。力士既還,帝曰:「毛仲喜否,複有何詞?」力士曰:「出其兒以示臣,熟眄褓中曰:此兒豈不消三品官!」帝大怒曰:「往誅韋氏,此賊尚持兩端,避事不入,我未嘗言之。今敢以赤子恨我邪!」由是恩義益衰。帝自先天在位,後十五年至開府者惟四人:後父王仁皎、姚崇、宋璟、王毛仲而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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