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鬼物憑臨


  大凡人之生死,或有恩德,或由寃孽,皆有鬼物憑臨其間,不憑臨,不死也。如水火、刀繩、鬥毆、跌撲以及虎傷、蛇噬、墮馬、坍牆之類,雖是定數,亦由其人之寃孽使然,人不能主也。揚州鈔關對河有何姓者,開豆腐店,頗積資財,年二十五六,忽喪其偶。

  有鄰婦新寡,年相若,遂與通,約為夫婦,婦將所蓄五、六百金盡以畀何。未幾,何聽媒妁言,別娶他姓女,婦聞之,憂鬱成疾,然不敢告人也。及病將死,始呻唫語其所親曰:「吾昨控城隍神,與何質訊,彼已定腰斬矣。」言訖而絕。

  是年冬,江南北苦寒,風雪時作,黃、淮俱凍,不解者至二十餘日。何偶欲入城,過渡失腳落水,適有尋丈大冰隨流而下,觸其腰,斬為兩截。觀者如雲,莫不駭異。嘉慶十四年事也。又二十三年四月,蘇州承天寺前有老嫗,年五十許,忽思游虎邱,日日自念曰:「吾能一到虎邱,死無恨矣。」其夫笑曰:「虎邱不在天上,行即至耳。」遂命一童隨之出閶門,未逾時,已到千人石上。

  仰見樓閣巍峨,喜形於色。遂拾級登五十三,參至天王殿下,癡立不動。忽聞梁上訇然一聲,殿傾矣,此嫗壓為虀粉,而童子無恙也。觀此二事,豈非有鬼物憑臨者耶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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