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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荒-圖賑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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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慶甲戌歲,江南北大旱,赤地千里。時督撫大吏命各州縣勸捐賑恤,而無錫、金匱兩邑侯韓公履寵、齊公彥槐,亦下鄉勘災,順便勸捐。無錫計捐十三萬余緡,金匱計捐十二萬四千餘緡,活人無算。其圖賑之法,前人未有,已載齊公征信錄中。茲特再錄一通,無論水荒旱荒勸捐放賑者,當以此為法。 嘉慶十有九年,江南大旱,金匱分無錫地,地勢視無錫為高,被災尤劇。八九月間,槐嘗以事赴鄉,竊見赤地數十裡,民間炊無米,爨無薪,汲無水,惻然憂之。夫官發常平倉谷,平糶於民,便矣。然遠在數十裡之外者,不能為升鬥之米來也。故官平糶,但能惠近民,不能惠遠民。殷富之家,以其餘米平糶於其鄉,遠近鹹便矣。然無升鬥之資者,不能糴也。故民平糶,但能惠次貧,不能惠極貧。天恩浩蕩,極次貧戶,悉予之賑,而靡不徧德矣。然賑者,賑災也,於例但及有業之貧民,而不及無業之貧民。故欲推廣皇仁,不使一物不獲其所,惟邑之殷富捐貲接濟,乃救荒之大者。夫惻隱之心,人皆有之,殷富之家,幸足於衣食,目擊鄰里鄉黨之人饑且寒以死,孰不欲解衣衣之,推食食之者。顧上勸捐而下或不應,何也?則經理之不得其道,不能使人無所疑惑,無所瞻顧也。且人情之所甚不忍而急欲救之者,亦第於其親者近者耳。其目所不及見,耳所不及聞者,固非情之所甚迫者也。向之捐者,大抵設立公局,令一邑之錢悉入局中。彼殷富者,以為吾既捐矣,不知是錢也官將發之於何人之鄉,董事者將散之於誰氏之裡,而我鄉我裡之貧乏無賴者,猶不免於我乎擾也。而吝不捐者,遂妄生議論,曰:「是特以飽官之囊橐,供董事者之侵漁而已。」以故願捐者少,而不願者多。 今也定為圖賑之法,以各圖所捐之錢,各賑本圖。圖有貧富,以富圖之有餘,協濟貧圖之不足。令圖自舉一人焉以經理之,其錢即存於捐者之家,而不必入於公局。官與公局之董事者,第紀其數,為之調撥而已。某圖饑口若干數,捐若干數,協濟若干數,各書一榜於其圖內,使貧富見之,曉然明白。施者知其財之所由往,食者知其食之所自來。則捐者無所疑,而不捐者無可藉口。且以富稽貧,其戶口必清,以貧核富,其捐數必實,於恤貧之中,寓保富之意,則事易集而官不勞也。 是說也,槐嘗謀之鄉先生,言之上游,皆以為可。自十月初旬,捐廉以倡,至今歲三月,計捐錢十有二萬四千餘緡矣。而殷富之家,好行其德,複於其間為粥以賑,城鄉設廠十余處,計所捐又不下萬數千緡,饑民賴以全活者無算。嗚呼!孰謂人心之淳,風俗之厚,今不古若哉!賑既畢,尚有餘錢六千餘緡,而無錫之賑亦有錢餘。於是複謀之鄉先生,言之上游,以所余錢留為修建南北二橋之費,亦以工代賑也。邑之人樂其事之集,刊為成書,用垂永久,而歸美於槐。嗟乎!槐何功,槐既不能善政及民,使歲不饑;又不能使民儉且勤,皆有蓋藏,雖饑而不至於困。其起死人而肉白骨者,鄉先生之謀,邑人殷富之力也,槐則何功?雖然,人各有樂善好施之心,而能不阻之,使其無所疑惑,無所瞻顧者,則圖賑之法良也。用是書之,以告後之官斯土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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