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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二七


  崇甯間初興學校,州郡建學,聚學糧,日不暇給。士人入辟雍,皆給券,一日不可緩,緩則謂之害學政,議罰不少貸。已而置居養院、安濟坊、漏澤園,所費尤大。

  朝廷課以為殿最,往往竭州郡之力,僅能枝梧。諺曰:「不養健兒,卻養乞兒。不管活人,只管死屍。」

  蓋軍糧乏,民力窮,皆不問,若安濟等有不及,則被罪也。其後少緩,而神霄宮事起,土木之工尤盛,郡道士無賴,官吏無敢少忤其意。月給幣帛、朱砂、紙筆、沉香、乳香之類,不可數計,隨欲隨給。

  又久之,而北取燕薊,調發非常,動以軍期為言。盜賊大起,馴至喪亂,而天下州郡又皆添差,歸明官一州至百餘員,通判、鈐轄多者至十餘員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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