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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四


  陳瑩中遷謫後,為人作石刻,自稱「除名勒停送廉州編管陳某撰」。劉季高得罪秦氏,坐贓廢。後雖複官,去其左字,季高緘題及作文皆去左字,不以為愧也。

  孫仲益亦坐以贓罪去左字,則但自稱「晉陵孫某」而已,至紹興末複左朝奉郎,乃署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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