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郎潛紀聞四筆 | 上頁 下頁 |
李宗瀚為生祖母服斬衰三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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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川李春湖侍郎,以嫡子之子出嗣庶長子,時生祖母尚存。嘉慶二十年,侍郎以副都禦史丁本生生母憂。服闋,遂奏請終生祖母養,仁宗許之。值道光紀元,禮臣建議天下為父後者,得為生祖母服斬衰三年。 越二年,侍郎適遭生祖母之喪,遂遵制成服。又明年,禮臣覺前議過重,仍奏請改從期服。朝廷若為侍郎破古今成例,而特遂其烏鳥之私者,亦奇已! 康祺按:孫為祖庶母服,杜氏《通典》及《魏書》、《宋史》《禮志》均有論辨,大旨皆謂庶孫無重可承,不得以鞠育私恩制為匹敵之服。不知道光元年,禮臣何故忽創此議也?識之以見服制升降之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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