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郎潛紀聞四筆 | 上頁 下頁
有節之士馮樹堂


  晉江陳頌南給諫,以參劾琦善、奕經、奕山,大著直聲。道光癸卯,奕經兄弟漸起用事,時頌南尚居台諫,朝士謂必有彈章,久之寂然。有湖南解元馮卓懷樹堂者,方留京過夏,館軍機章京陳子鶴家,(子鶴,名孚恩,後官吏部尚書。)乃懷四金謁頌南旅邸,慨然曰:「君之所以遲回者,慮罷官無歸資耳。吾一貧公車,以此為贐。天下不乏好義者,又何患?」頌南笑頷之,率不肯奏。

  未幾,忽有公車閩人訪樹堂,以素昧平生辭之。其人曰:「爾主人與陳給諫豈舊識乎?何為拒我?」既見,則曰:「先生執義甚高,所以為頌南謀,則善矣。所以自為,吾不知也。此間居停,非穆相鷹犬耶?先生更為鷹犬之鷹犬,又何說耶?」亦出四金贈之為旅費。樹堂再拜受教,卻其金,即日卷裝移寓曾文正公宅。樹堂後宰四川萬縣,卸任客祁門。

  文正檄飭督辦碉樓,小違意旨,文正對眾申誡,聲色俱厲,樹堂慚忿拂衣去。跡樹堂之為人,嘐嘐介介,蓋士之有志節者也。文正不終任之,何也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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