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郎潛紀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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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捐免保舉例
康熙三十年,戶部以大兵征噶爾丹,軍用浩繁,奏行輸運糧草,准作貢監,並開捐免保舉例。陸清獻公時為禦史,奏謂:「督撫舉人,必曰清廉,方為合例,若保舉可捐,是清廉可捐而得也。」
公又疏稱:「捐納一途,賢愚錯雜,惟恃保舉以防其弊,不敢謂保舉盡公,猶愈于竟不保舉」云云。
下九卿議,並言事例已行,不必更張。今軍功、捐納兩途,到省一年,由督撫察看才具,出具考語,即當時保舉遺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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