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潘文恭公相業


  吳縣潘文恭公以大學士領政府,相宣宗垂二十年,中外不甚稱其相業。近人李元度撰《國朝先正事略》,至於敘仕宦、述恩榮,詳列世系、子女、生卒,而無一言及其居官。余近觀公同鄉馮桂芬所為公墓志銘,稱公視學雲南,革新生紅案銀,在江西絕替考之弊。

  時擔匪、邊錢會匪蹤跡出沒無已,公密疏以聞。在浙江,值海寇蔡牽、黃葵之亂,亦如之。總戶部最久,黑龍江將軍請增都爾博特六屯,公議地當遊牧,開墾非利也,不可許。言官奏山東鹽課請歸地丁,公議山東場灶半毘連淮境,一歸地丁,聽民自運自銷,官私漫無稽核,必為兩淮引課之累,寢其奏。

  康祺又聞:公大考升官時,和珅方執政,屢招公,公不往。文宗登極,詔舉人才,公疏薦林文忠公、姚廉訪瑩、邵員外懿辰、馮中允桂芬,皆表表人望也。公之事業,雖不知視古名相何如,亦足愧後之模棱伴食、壞國是於無形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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