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郎潛紀聞 | 上頁 下頁
翰林編檢掛珠之始


  國朝定例,文職五品以下,不得縣帶數珠,翰林院官無所區別也。自雍正三年禦門聽政,始派翰林編檢四人侍班。

  乾隆二年,上以翰林班在科道前,科道掛珠而翰林獨否,不足以肅朝儀,特諭修撰、編檢,一體縣掛。今翰林不兼講官者,例不侍班,猶沿此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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