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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四七


  嚴太守天池(澄),相國文靖公子也。將赴邵武之任,與郡邑城隍神約曰:「某必不攜邵武一錢歸,神其鑒諸!」

  既抵任,苞苴盡絕,惟有茶果銀一項,士民為官長稱觥敬者,其俗相沿已久,於是爭致,諸公複苦勸受之,以供薪水費。辭不獲已,積之共若千金,迨致仕歸,舟次吳門,以原銀付家人曰:「吾前與城隍神約,不攜邵武一錢歸矣,此銀何所用?其以為修治橋樑費乎!」

  於是擇日鳩工,自郡之齊門外,至邑之南門,凡橋樑之傾圮者,悉修治焉。行人至今便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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