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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六四


  支塘鎮在吾邑之東,北臨白茆,中貫鹽鐵塘,距縣治四十五裡。顧祖禹方輿紀要雲:

  「其地即南沙廢城。沈約曰本吳縣司鹽都尉署,吳時名沙中,晉平吳立暨陽縣,司鹽都尉屬焉。東晉時亦曰南沙都尉。咸和五年,石勒將劉征率眾數千掠東南諸縣,殺南沙都尉許儒,即此。咸康七年,始罷鹽署,立為南沙縣,宋、齊因之。梁置信義郡于此,隋平陳,廢郡,又徙常熟縣治焉,而南沙縣廢。唐移縣於今治,故城遂墟。元末張士誠開浚白茆,因故址築城,週五裡,曰支塘城,今為支塘市,城址猶存。」

  按:顧氏之書,考據最精,其以支塘為南沙廢城,必非臆說,不解從來修志者,何以第雲張士誠嘗築城於此,而不雲即南沙故城?又第雲唐武德七年,縣始移虞山下,而不雲前此在何處?此考訂之疎,關係匪淺。而方輿紀要一書,世無刊本,見者頗少,餘故備書於此,以俟後之修志者補入焉。又支塘本作芝塘,實以產芝得名,故龔安節芝塘道中即事詩,有「北望寶芝三十裡」之句。自程公許作開塘記,謂「支川乃白茆之支流」,而後人遂沿其說,反以芝字為誤。

  元孝子朱良吉,芝塘人也,嘗作詩以辨公許之失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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