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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九


  古稱秀才曰「措大」,謂其能措大事也。而天下之能措大事者惟相,故又呼秀才為「相公」。然今日之秀才,偷懦憚事,無廉恥而嗜飲食,大半皆子遊氏之賤儒也,謂之能措大事可乎?

  吾鄉之俗,五十年前,猶有稱秀才為「官人」者,日知錄謂「官人者,南人所以稱士」,想前代相沿如此,其名猶為近古。今則一青其衿,便稱「相公」,方以為固然矣。至於吏胥之稱相公也,不知起於何時。

  或雲:明洪武二十四年,詔歲貢生員不中,其廩食五年者,罰為吏。二十七年,又詔生員食廩十年,學無成效者,罰為吏。人以其曾為秀才,故仍呼為「相公」。相沿既久,遂以相公為吏人之通稱。

  或雲自張士誠走卒廝養皆授官爵,至今吳俗稱椎油、作面傭夫為博士,剃工為待詔,吏人為相公。二說未知孰是。要之惟名與器,古人不以假人,況「相公」為燮理陰陽者之尊稱,豈可加之胥吏?

  予觀洪武實錄,二十六年十二月丙戌,命禮部申禁軍民人等,不得用太孫、太師、太保、待詔、大官、郎中等字為名稱。推而言之,則「相公」之稱,不在所當禁乎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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