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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五


  漢書佞幸傳:「紅陽侯立嗣子融,從淳于長請車騎。」顏師古注曰:「嗣子謂嫡長子當為嗣者也。」昌黎劉統軍墓誌雲:「子四人,嗣子縱,長子元一,次子景陽、景長。」

  又節度使李公墓志雲:「公有四子,長曰元孫,次曰元質,曰元立,曰元本。元立、元本皆崔氏出。葬得日,嗣子元立與其昆弟四人請銘于韓氏。」

  昌黎所謂嗣子,與漢書正同,皆所謂嫡長子也。蓋庶出之子,雖年長於嫡出,而不得為嗣子。故劉志於「嗣子」之下,又雲:「長子元一。」

  而李志於長曰元孫,次曰元質之下,又以元立為嗣子也。古人嚴于嫡庶之分,即此可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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