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龍川別志 | 上頁 下頁
四一


  元佑中,蔡確坐弟碩事,謫知安州,作甑山公等詩,意有所譏切。諫官言之,未決。予兄子瞻方出守杭州,密奏言,若置確不問,則于皇帝孝治為未足;若不少加寬略,則于太皇太后寬政為少損。竊謂皇帝宜降詔推治之,太皇太后特加寬貸,確若稍知義理,當齰舌自殺。太皇大後深以為然。兄已出城,時遣中使賜茶藥等。然文臣持確議不置,確遂南遷新州,時議者皆以為用法太深。然確頃自小臣擢用,每遷皆以鞫獄被賞,眾以為善惡之報,不可誣也。

  孫和甫時在樞院,予偶見之,問及新州事,予以所聞答之。和甫曰:「固在西府親見神宗晚年,以事無成功當寧太息,欲召司馬君實用之。時王禹玉、蔡持正並在相位,相顧失色。禹玉不知所出,持正密議,欲於西邊深入,掠虜巢穴,以為此議若行,必不復召君實;雖召,將不至。自是,西師入討,夷夏被害,死者無算,新州之命,則此報也。」

  蓋自西邊用兵,神宗常持淺攻之議,雖一勝一負,猶不至大有殺傷。至於西邊將帥,習知兵事,亦無肯言深入者。非禹玉、持正不曆外任,不習邊事,無敢開此議者。新州之禍,實出於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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