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薛比部


  薛比部周,至和中,以殿中丞知益州成都縣。其妻臥疾,二婢致藥以殺之。薛執二婢送官,劾之伏罪。一婢妊娠已數月,薛以牒訴其詐,遂俱就戮。

  既而婢與所妊之子形見其室,訴于薛曰:「兒不當死,何以枉害我?」晝夜聆其語,然家有吉凶,鬼亦以報。薛後監鳳翔府太平宮,則鬼不至,他所則來。嘉佑中,薛自尚書外郎出典涪州,行至始平縣,鬼曰:「公將死,無用往。」即乞分司歸長安,不逾年,遂卒。

  評曰:「父母殺子,於官理置而不論,矧在胞中形氣未具者乎?而遽有冤死之訴,豈釋氏所謂冤宿世者如是耶?(張靖學士雲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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