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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李侍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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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侍禁齊,善袁、許之術,士大夫多喜之。有別業在華陰之東郊。其妻先卒,買一妾,生二子,一男一女,李既死,二子始髫齔。長男年二十餘,乃嫡室所出,與其妻謀曰:「二子長立,當有婚嫁之費,且分我資產。能致之死地,家資悉我有也。」自此二子衣不得完,食不得飽,笞罵挫辱,無日無之。俄得疾疫,遂絕其藥膳,雖杯水亦不與。相繼皆物故。妾不勝怨憤,日走伏齊壟,號哭以訴。 數月,妾亦死。有鄰家子於闃巷見齊手攜二子,妾亦侍側,顧謂鄰家子曰:「我長男不孝不友,虐殺弟妹,又令此妾銜恨而歿。若可語之,吾亦訴于陰府,不汝置也。」鄰家子知是鬼,將走避,因忽不見。鄰家子遽來告之,亦不之信。一旦,其妻具酒肴,會親舊女客于中堂,厥良獨坐書閣下。乃父自外至,數其罪,以杖擊之。坐客聞其號呼,悉往視,但見僕地叩頭服罪,言虐殺二子狀。數日乃死。 其妻後數月亦死,田宅家貲悉籍沒。噫!李齊之事不誣矣。世之人父死而謀害幼稚,以圖資賄者多矣。目睹數族,雖不若李為鬼靈,但見其身夭折,子孫淪胥,以至無立錐之地。李齊之事,足使狠子庸婦聞之少警其心。(董職方經臣親見茲事雲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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