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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樂諧和


  嘗聞梨園舊樂工雲:「凡大燕集樂初作,必先奏引子。謂如大石調,引子則自始至終,凡絲竹歌舞,皆為大石調。直至別奏引子,方隨以改為耳。」

  又雲:「凡燕集初作或用上字,然或用工字,然必須眾樂皆然,是謂諧和。或有一時煞尾參差不齊,則謂之不和,必有口舌不樂等事。前後驗之,無不然者。以此推之,則樂之關乎治亂,為不誣矣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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