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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 詩(4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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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詩小傳》雲:「《詩》有夏正,無周正。七月陳王業、六月北伐、十月之交,刺純陰用事而日食。四月維夏,六月徂暑,言暑之極其致,皆夏正也,而獨謂十月之交為周正可乎?漢曆幽王無八月朔食,而唐曆則有之。識者疑其傅會而為此也。」愚按:《正義》謂校之無術,而《大衍曆·日蝕議》雲:「虞[廣刂]以曆推之,在幽王六年。」虞[廣刂]造《梁大同曆》,非始于唐也。《鄭箋》謂周之十月,夏之八月,故曆家因之。孫莘老解《春秋》用鄭說,謂八月秋之分,日食秋分,而詩人醜之,安得曰「分至不為災也」?蘇子由、陳少南皆以十月為陽月,朱文公從之。《宋書·禮志》載魏史官之言曰:「黃帝、顓頊、夏、殷、周、魯六曆,皆無推日蝕法,但有考課疏密而已。」《大衍曆議》雲:「黃初已來,治曆者始課日蝕疏密,及張子信而益詳。」嘗考《通鑒》、《皇極經世》,秦始皇八年,歲在壬戌。《呂氏春秋》雲:「維秦八年,歲在瞊灘。」申。曆有二年之差,後之算曆者,于夏之辰弗集房,周之十月之交,皆欲以術推之,亦已疏矣。沈存中雲:「日食正陽之月,先儒止謂四月,非也。正謂四月,陽謂十月。」子由《詩說》與存中同。 元城謂:《韓詩》有《雨無極篇》,序雲:「《雨無極》,正大夫刺幽王也。」篇首多「雨無其極,傷我稼穡」八字。朱子曰:「第一、二章皆十句,增之則長短不齊。又此詩正大夫離居之後,執禦之臣所作。其曰『正大夫刺幽王者』,非是。」《解頤新語》亦雲:「《韓詩》世罕有其書,或出於好事者之傅會。」 《鹽鐵論》引《詩》曰:「『方叔元老,克壯其猶』,故商師若烏,周師為荼。」蓋謂商用少而周用老也。 《小弁》,趙岐謂伯奇之詩。伯奇仁人而父虐之,故作《小弁》之詩曰:「何辜於天?」親親而悲怨之辭也。又謂《鴟鴞》之篇刺邠君。蓋漢儒言詩多異說。《論衡》亦雲:「伯奇放流,首發早白。《詩》雲:『惟憂用老』。」 《韓詩》箌彼甫田,箌,卓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:箌,大也。郭璞注雲:「箌義未聞,豈未見《韓詩》故邪?」《疏》引《韓詩》。 《大東》維北有鬥,或以為南斗,或以為北斗,朱子《集傳》兼取二說。 《呂氏春秋》謂:舜自為詩曰:「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。率土之濱,莫非王臣。」疑與咸丘蒙同一說,而托之於舜。 袁孝政釋《劉子》曰:「魏武公信讒,詩刺之曰:『營營青蠅,止於藩。豈弟君子,無信讒言。』此《小雅》也,謂之魏詩可乎?」 朱子《詩傳》:《采菽》,天子所以答《魚藻》也。《黍苗》,宣王時美召穆公之詩,皆非刺詩。愚按:《國語注》:《采叔》,王賜諸侯命服之樂也。《黍苗》,道召伯述職,勞來諸侯也。韋昭已有是說。 鄭康成先通《韓詩》,故注二《禮》,與箋《詩》異。如「先君之思,以勖寡人」,為定薑之詩。「生甫及申」,為仲山甫、申伯。又「不濡其翼」、「惟禹敶之」、「上天之載」、「匪革其猶」、「汭泦之即」、「至於湯齊」,是也。注《禮記》與注《易》異,如「東鄰西鄰」是也。 亂離瘼矣,爰其適歸,《新經義》雲:「亂出乎上,而受患常在下。及其極也,乃適歸乎其所出矣。」噫,宣、靖之際,其言驗矣。而兆亂者誰歟?言與行違,心與跡異,荊舒之謂也。 單穆公曰:「旱麓之榛楛殖,故君子得以易樂干祿焉。若夫山林匱竭,林麓散亡,藪澤肆既,君子將險哀之不暇,而何易樂之有焉?」誦「險哀」二字,此《文中子》所以有「帝省其山」之歎也。天地變化,草木蕃,況賢者而不樂其生乎!天地閉,賢人隱,況草木而得遂其性乎! 《旱麓》毛氏雲:「旱,山名也。」曹氏按:《漢·地理志》漢中南鄭縣有旱山,沱水所出,東北入漢。旱山在梁州之境,與漢廣相近,故取以興焉。 鼉鳴如鼓,《新經》之說也。《解頤新語》取之,鑿矣。 《賈誼書·容經篇》諺曰:「君子重襲,小人無由入。正人十倍,邪辟無由來。」古之人,其謹於所近乎!《詩》曰:「芃芃棫樸,薪之槱之。濟濟辟王,左右趨之。」此言左右日以善趨也。此即選左右之說。爰延亦雲:「善人同處,則日聞嘉訓;惡人從游,則日生邪情。」 維申及甫,維周之翰。申甫之地,為形勢控扼之要。「甫」即「呂」也,《呂刑》一曰《甫刑》。史伯曰:「當成周者,南有申、呂。」《左氏傳》:楚子重請申、呂以為賞田。申公巫臣曰:「不可。此申、呂所以邑也,是以為賦,以禦北方。」蓋楚得申、呂而始強,茲所以為周室之屏翰歟。《漢·地理志》南陽宛縣,申伯國。《詩》、《書》及《左氏注》不言呂國所在。《史記正義》引《括地志》雲:「故呂城在鄧州南陽縣西。」徐廣雲:「呂在宛縣。」《水經注》亦謂:宛西呂城,四岳受封。然則申、呂,漢之宛縣也。高帝入關,光武起兵,皆先取宛,其形勢可見。李忠定曰:「天下形勢,關中為上,襄、鄧次之。」《輿地廣記》雲:「蔡州新蔡,古呂國。今按新蔡之地,屬蔡,未嘗屬楚。子重不當請為賞田,則呂國在宛明矣。」 《禮記·孔子閒居》:《詩》曰:「惟嶽降神,生甫及申。」鄭康成注:言周道將興,五嶽為之生賢輔佐。仲山甫及申伯,為周之幹臣。《正義》雲:案《鄭志》注《禮》在先,未得《毛傳》。愚謂:仲山甫,猶《儀禮》所謂伯某甫也。《周語》雲:「樊仲山父」,蓋「甫」與「父」同。若以仲山甫為「甫」,則尹吉甫、蹶父、皇父、程伯休父,亦可以言「甫」矣。近世說《詩》者,乃取此而舍《箋》、《傳》,愛奇之過也。《權德輿集》雲:「魯獻公仲子曰山甫,入輔于周,食采于樊。」 《左氏傳》曰:「諸侯釋位,以間王政。宣王有志而後效官。」《雲漢》之序曰:「內有撥亂之志,非立志何以成中興之功?」 宣王晏起,薑後請愆,則《庭燎》之箴,始勤終怠可見矣。殺其臣杜伯而非其罪,則《沔水》之規,讒言其興可見矣。 《祈父傳》謂:宣王之末,司馬職廢,羌戎為敗。按《通鑒外紀》:三十三年,王伐太原戎,不克。三十八年,王伐條戎、奔戎,王師敗績。三十九年,戰於千畝,王師敗績于薑氏之戎。四十一年,王征申戎,破之,轉予於恤。蓋謂此四役也。 尹氏不平,此幽王所以亡。《春秋》于平王之末,書尹氏卒,見權臣之繼世也。于景王之後,書尹氏立王子朝,見權臣之危國也。《詩》之所刺,《春秋》之所譏,以此坊民,猶有五侯擅漢、三馬食曹之禍。 召彼故老,訊之占夢,於是即我禦事,罔或耆壽,俊在厥服矣。好讒慝暗昧,近頑童窮固矣。商之咈其耇長,吳之播棄黎老,與亂同事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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