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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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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詩序行露》:「召伯聽訟也。衰亂之俗微,貞信之教興,強暴之男不能侵陵貞女也。」晦翁《詩傳》:「南國之人遵召伯之教,服文王之化,有以革其前日淫亂之俗,故女子有能以禮自守而不為強暴所汙者,自述其志,作此詩以絕其人。」此說實與《詩序》合。戴岷隱溪謂:「男有強委聘者,女不從而訟。」引《列女傳》為證。 家望溪侍郎謂:「《行露》之詩,世儒多引韓嬰及劉向《列女傳》以謂申人之女許嫁於酆,夫家不備禮而欲迎之,雖致獄訟,女終不行。誣矣哉!嬰與向胡為而傳此乎?蓋此詩既女子所自作,則失怙恃,且無兄弟之依可知矣。曰嫁則許之者,必父兄也。遭家之變,莫為之主,雖自歸於舅姑,不得謂非義,況其夫就而迎之乎?既有獄訟,以召伯之明,則必開以大義,而官為之配。其詩曰『誰謂汝無家』,信如所傳,是故有室家之約也。以一禮未備,而終不肯行,則將轉而之他乎?此害義傷教,不近於人情,而可列正始之風,以為教於閨門、鄉党、邦國歟?嬰、向之蔽,良由未達於室家不足之雲,而以辭害義。不知設詐以求偶,即此已不足為人夫,此貞女所以疾之深而拒之決也。」 愚按:侍郎此說極透闢,惟「設詐求偶,不足為人夫,貞女所以疾深拒決」數語,雖駁漢儒,仍未脫漢儒窠臼。《詩序》明明以「強暴之男,不能侵陵貞女」為斷,即朱子「以禮自守,不為強暴所汙」意。一添入強委聘、不備禮等詞,便枝節橫生,了無情理。 袁絜齋《毛詩經筵講義》曰:「女以貞信自守,惟恐少有點汙,冰清玉潔,克保其身,豈容強暴之男得以侵陵?明於聽訟者,視其貌,察其言,觀其理之然否,固知其大節無虧。」是真善於說《詩》者矣。若王雪山《總聞》雲:「暴男侵貞女,亂世容或有之,而召公分壤,被美教,成雅俗,不應如此。女固可尚,男為何人,豈文王之化獨及女不及男耶?」云云。 雪山與鄭、朱諸公均不宗《詩序》,吾得而駁之曰:「軒轅之化,何以有蚩尤耶?虞舜之化,何以有四凶耶?文王之化,何以有管、蔡耶?此諸人較之強暴者何如?」嗚乎!廢《詩序》而言《詩》,何異瞽者之無相哉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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