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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德則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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潘子善問朱子曰:「『居德則忌』,傳曰:『則,約也。忌,防也。謂約立防禁,則無遺散。』某於此義不能無疑,更乞批報。」朱子答曰:「未詳。」王弼注:「《夬》者,明法而決斷之象。忌,禁也。法明斷嚴,不可以慢,故居德以明禁,施而能嚴,嚴而能施,健而能說,決而能和,美之道也。」《虞氏易》:「陽極陰生,德不久居。陽當忌陰,故居德則忌。」 毛檢討《仲氏易》謂:「澤升於天,則降澤及下,居則不得矣,故禁之。禁,忌也。言禁使勿居也。凡此,皆於卦名外別是一義。」愚按:澤上於天,敷潤及下。施祿之君子,功德昭著,自然健而能說,決而能和。若以功德自居,則失剛正明信之公道,轉無以見孚,號有厲矣。 此德字當如《左傳·成三年》「然則德我乎」德字解。不自居功德及下,正老子所謂「功成而弗居」也。《仲氏易》「居則不得矣」,語意頗合,特未能明顯耳。至謂「凡此,皆於卦名外別是一義」,殊費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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