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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籌積貯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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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異之孝廉(同)有《代人擬籌積貯書》,是一篇絕大經世文字,非尋常紙上空談者也。書雲: 「臣聞京師者,天下之大本,積貯者,國家之大務。今海內飛芻挽粟,歲至京師,意京倉所積穀,多備數十年,少亦宜支數歲。而以臣所聞,不過僅支一歲而止。臣甚駭之,記曰:『國無六年之畜曰不足,無三年之畜曰急。』以國家之全盛,積貯止此,設不幸東南有水旱,漕不克繼,或淮、徐、兗、濟之間有大盜如王倫者阻於途,俾不得達,或畿輔倉卒有事,用谷倍常時,三者有一焉,雖有研、桑,不知計所從出矣。且夫一州一縣之大,倉庫空虛,則事至而無以辦,況於煌煌帝都,宗廟乘輿之所在者乎? 以國家之威,皇上之仁聖,曩所雲三患,固萬萬不當有,然而思患預防,勢之所及也,患既至而後為之所,勢之所不及也。此臣之所以大憂也。臣竊惟國家富強,本逾前代。當乾隆中歲,京倉之粟,陳陳相因,以數計之,蓋可支二十餘歲。乾隆之去今時,既未遠加以數十年,內未闕一州,未損一縣,未加一官,未增一卒,何以曩者備二十歲而有餘,今則僅支一年而不足?論者皆謂邇年以來,苗賊迭起,水旱間作,高宗皇帝屢施豁免之恩,皇上數沛停征之惠,坐是積貯虧缺,不能復舊。臣以為是固然矣,而抑猶未盡。 伏查京倉所放米,曰官俸,曰兵糧,二者去通漕不過十分之六,其一養工匠歲賜之粟,名曰匠米。匠米在當時去京倉百分之一,今則人數百倍於前,而米去京倉十分之一矣。其一國初定鼎,宗臣封親王者六,曰豫、睿、禮、鄭、肅、莊,封郡王者二,曰順承、克勤,世宗皇帝之弟封親王者一,曰怡賢。此九王者,皆世襲罔替。七親王之世子,世封親王,其他子則封公,公之子封鎮國將軍。二郡王之世子世封郡王,其他子亦封鎮國將軍。凡鎮國將軍之子封輔國將軍,輔國將軍之子封奉國將軍,奉國將軍之子封奉恩將軍。 凡俸,親王萬斛,郡王五千,公一千,以次降,合而名曰恩米。夫九王之初封,其子孫不過數人,後則愈衍愈眾,至於今枝繁葉盛,蓋其人已數倍於前矣。而國家封爵賜米必一一如其人數,是以國初恩米去京倉不過百分之一,今則不啻十之三四矣。以通漕十分,官俸、兵糧去其六,匠米去其一,恩米去其三四,是故一歲之漕,僅敷一歲之用。漕一不足,則必抽舊積。舊者日絀,而新者無贏。然則京倉之粟,日減日虛,二十年而大變於前者,無足怪也。夫國家之大,所賴以辦事者官,所賴以捍患者兵。官俸、兵糧,勢不可減。而我朝于滿兵盡人而養之,自乾隆時論者已憂焉,無善計耳。至於工匠,則事不同矣。經曰『既廩稱事』,又曰『考其弓弩,以上下其食』,然則古之工匠,食稱其事,初無虛養之時。今之匠役,無事而食者蓋過眾。 為今日計,莫若裁汰散遣,僅留其魁若干人。俟有興造,然後及時召募,計其工而賜之食。如此則下無遊食之民,上無虛縻之賜,而所謂匠米者可以複減如前矣。九王之子孫,爵祿豐厚,此自國家追念前勳,恩德至渥。然臣聞之,親親有殺,尊賢有等。以人臣之嗣,世同皇昆弟、皇子之封,其酬勳已至極,而其他子孫又人人食王公之祿,則待之毋乃過優乎?國家享祚億萬年,諸王子孫日眾,海內物力必有不給之時。人臣與國同休戚,主上匱乏,而私室豐盈,諸王之靈抑恐未安於地下也。為今日計,爵則仍之,祿則減之。 彼其人果才賢,自可為國當官,別受在官之俸,而愚不肖者,不得濫叨厚賜。如此則宗室皆知奮勵,而所謂恩米者可以複減如前矣。夫匠米、恩米複減如前,則京倉所積歲已有餘,以數計之,蓋三年則可餘一年之食,九年則可餘三年之食,然則不出十年,而京倉之積貯已多矣。論者或謂匠米可減也,減恩米恐非聖世所宜行。臣請有以折之。昔周之初,大封同姓,而武王昆弟五叔乃無官,矧其子孫?豈容不辨別賢否,而概以王公之祿予之?宋相王安石議減宗室恩例,宗室伺其出群嘩馬首,安石厲聲斥曰:『祖宗親盡則祧,何況賢輩!』諸人遂無辭而退。 至哉言乎!不可以人廢也。臣愚以為此事也行,有五利焉:京師積谷有餘,一利也;匠民散於民間,畿輔穀賤,二利也;諸王子孫不驕惰,三利也;積谷有餘則徑可停運一二年,而用其間以大治河工,四利也;旗丁但予坐糧,則所雲幫費者省,而州縣之虧空可彌矣,五利也。變一事而興五利,補救之謀無加於此。若夫興水利,議屯田,裁減滿兵糧額,事體重大非旦夕所可行,臣今未敢議焉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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