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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苓


  《采苓》,《小序》以為刺晉獻公聽讒作。毛傳:「苓,大苦也。」朱子集注從之,謂:「葉似地黃,即今甘草。」愚按:既曰甘草,何得言苦?《穆天子傳》:「天子於是休獵,於是食苦。」注:「苦,草也。」不言甘。《詩》:「誰謂荼苦,其甘如薺。」最明顯。

  故《采菽》傳:「菽所以芼太牢而待君子,羊則苦,豕則薇。」注:「苦,荼也。」蔡卞《毛詩名物解》:「苓,所以和百藥之性,使之相為用。」然亦泥毛氏之說,以苓為大苦。不知《爾雅》「{艸靈},大苦」,{艸靈}與苓通,究無據。王雪山《詩總聞》:「苓,茯苓也。」

  按《本草經》曰:「茯苓,一名茯神,味甘平,生山谷。」以苓之甘與菜之苦對說,實為恰當。蓋就本字解經,較甘草之說尤確。歐陽公《詩本義》曰:「采苓者積少成多,如讒言漸積以成惑,與《采葛》同。」

  陸農師曰:「讒人無所不至,其害人也,皆因其事而譖之也。采苓因人之甘而譖之,采苦因人之苦而譖之,葑有時而甘,有時而苦,言因人之甘苦而並譖之。」(逸齋《詩補傳》所論與農師同。李樗、黃熏集解謂陸說穿鑿之甚,殊失平允。)近俞氏樾《群經平義》雲:「苓之為言憐也。」則匪夷所思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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