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諫書稀庵筆記 | 上頁 下頁 |
論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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帝王陵寢之制,為石室、石床、石門,週邊以磚為室城。嬪妃則以石砌為長方池,謂之金井。下至卿相,皆葬土穴。吾濰則不然,蓋離京千里,夜郎自大,其多財而不知禮法者,則為寶沙穴,或作包沙二字,以沙土石灰水潤之,築成房廳,高出於地,前開隧道。再次者則為攢館,亦開隧道,屋較小,或磚或石,上與地平。其號稱知禮者,不敢僭開隧道,多以磚沙為金井。棺外有用槨者,有不用槨者。 以上諸葬法,雖曰違朝廷之制,而不使土侵膚,亦仁人孝子之心也。築穴既堅,從無盜墳之事。盧家金碗,千年猶在。墓上豐碑,宜高不過三尺餘,厚二尺,矗立於地,久而不僕。樹木則宜植學士松,枝葉蔥茂,蔚然叢生,不中棟樑之材,無刈伐者,以待數萬年後,陵谷變遷,付之滄桑可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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