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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烈婦


  江南鎮江府西門外大圍坊民人趙維興,妻眭氏,賣鴉片煙為業。其媳王氏年二十,於歸甫一兩載,氏夫常在外,姑屢誨淫不從。潘道士素與姑往來者,貪氏色,賄其姑。

  甲午八月十九日,姑引道士匿氏床側,欲俟就枕汙之,氏驚覺,拒之益堅,喊哭聲聞戶外,道士遁去。姑憤極,以錐刺氏下體殆遍,氏閉戶更衣裳,上下縫紉,帶傷服生鴉片死。次日,其母家鳴于官,道士賄之攔驗,冤不得雪,節未能彰,裡人為痛惜之。

  桂丹盟時宰丹徒,為請於上曰:「似此操勵冰霜,志堅金石,經百折而不辱,拚一死以如歸,玉出濁流而不變其潔,芝生溷廁而自噴其香。眾口一辭,斷難磨滅;寸心千古,應發幽潛。

  倘教東海冤沉,恐阻三年之雨;惟使南山案定,可扶一國之風。」中丞命捕道士鞫之,治於律,婦得旌於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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