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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銜借補小缺


  江督曾公(國藩)奏武職各員大銜借補小缺,前經奏准,嗣經部駁。此次奏補長江水師各缺,甚至以提鎮之銜而借補千把之缺,以入營之資格極久,列保之次數較多,而家中貧寒如故,情願一小缺為終身衣食之資。統計各省軍營保至武職三品以上者,不下數萬人。將來軍事大定,各路撤兵,此項有階無缺之員,難保不滋生事端。

  同治三年,沈葆楨請安置此項人員,自提鎮至都守,照實缺例給予俸銀米石。飭下臣議,臣以糜費太巨,未經議准。或每年將借補者酌補六七成,序補者酌補三四成,截至同治二十七年止。

  此後仍按班序補,請旨將綠營將備借補小缺一案,一併飭部核議。見同治七年三月京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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