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袁州錄事


  袁州錄事參軍王某,嘗劾一盜,獄具而遇赦,王以盜罪重不可恕,乃先殺之,而宣赦。

  罷歸,至新喻邑,邑客馮氏具卮酒,請王明日當往,晚止僧院,乃見盜者,曰:「我罪誠合死,然已赦矣,君何敢逆王命而殺我?我今得請于所司矣。君明日往馮家耶?不往亦可。」言訖乃沒。

  院僧但見其與人言而不見其他。明日方飲,暴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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