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婺源軍人妻


  丁酉歲(案:丁酉當南唐升元元年),婺源建威軍人,妻死更娶。其後妻虐遇前妻之子過甚,夫不能制。一日,忽見亡妻自門而入,大怒後妻曰:「人誰無死?孰無母子之情?乃虐我女兒如是耶?吾此訴于地下所司,今與我假十日,使我誨汝,汝遂不改,必能殺君。」夫妻皆恐懼,再拜,即為具酒食。便召親黨鄰里問訊,敘語如常。他人但聞其聲,惟夫妻見之。

  及夜,為設榻別室,夫欲從之宿,不可。滿十日,將去,複責詈其後妻,言甚切至。舉家親族共送至 去墓百余步,曰:「諸人可止矣。」複殷勤辭訣而去。將及柏林中,遂入,人皆見之,衣服容色如平生,及墓乃沒。建威軍使汪延昌言如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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