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雞肋編 | 上頁 下頁 |
六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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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漢文帝贊》雲:「治霸陵,皆瓦器,不得以金銀銅錫為飾,因其山,不起墳。」劉向以成帝營昌陵不成,複歸延陵,制度泰奢,上疏諫曰:「孝文皇帝去墳薄葬,以儉安神,可以為則。」 而《晉史》湣帝建興三年六月,盜發漢霸、杜二陵及薄太后陵,太後面如生,得金玉彩幣不可勝紀。時以朝廷草創,服章多闕,敕收其餘以實內府。而史不言何陵之物,遂使後世疑瓦器為不然。 按,赤眉在長安發掘諸陵,取其寶貨,遂污辱呂後屍。凡有玉匣殮者,率皆如生。宋太祖皇帝即位,自周文武而下,凡掩三十六陵,而漢文亦在其間,皆唐末五代之所發者。蓋摸金之人,但見巍然大塳,安知其中為無有?自非不封不樹,則未有不發之墓也。 世雲張耆侍中、晏殊丞相墓皆被盜,張以所得甚厚,故不傷其屍,而晏以徒勞,遂破其頭顱而去。此乃儉葬之害,是亦不幸,非常理可論也。今葬者必瘞志文,蓋備其必發。不然,何用置於壙中乎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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