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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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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九 孟子少時誦,其母方織,孟輟然中止,乃複進,其母知其諠也,呼而問之曰:「何為中止?」對曰:「有所失複得。」其母引刀裂其織,以此誡之,自是之後,孟子不復諠矣。孟子少時,東家殺豚,孟子問其母曰:「東家殺豚,何為?」母曰:「欲啖汝。」其母自悔而言曰:「吾懷妊是子,席不止,不坐;割不正,不食;胎教之也。今適有知而欺之,是教之不信也。」乃買東家豚肉以食之,明不欺也。詩曰:「宜爾子孫繩繩兮。」言賢母使子賢也。 田子為相,三年歸休,得金百鎰,奉其母。母曰:「子安得此金?」對曰:「所受俸祿也。」母曰:「為相三年,不食乎?治官如此,非吾所欲也。孝子之事親也,盡力致誠,不義之物,不入于館,為人子不可不孝也!子其去之。」田子愧慚,走出,造朝還金,退請就獄。王賢其母,說其義,即舍田子罪,令複為相,以金賜其母。詩曰:「宜爾子孫繩繩兮。」 孔子行,聞哭聲甚悲。孔子曰:「驅!驅!前有賢者。」至、則皋魚也。被褐擁鎌,哭於道傍。孔子辟車與之言曰:「子非有喪,何哭之悲也?」皋魚曰:「吾失之三矣:少而學,游諸侯,以後吾親,失之一也;高尚吾志,間吾事君,失之二也;與友厚而小絕之,失之三矣。樹欲靜而風不止,子欲養而親不待也。往而不可追者,年也,去而不可得見者、親也。吾請從此辭矣。」立槁而死。孔子曰:「弟子誡之,足以識矣。」於是門人辭歸而養親者十有三人。 子路曰:「有人於斯,夙興夜寐,手足胼胝,而面目黧黑,樹藝五穀,以事其親,而無孝子之名者、何也?」孔子曰:「吾意者、身未敬邪!色不順邪!辭不遜邪!古人有言曰:『衣歟!食歟!曾不爾即。』子勞以事其親,無此三者,何為無孝之名!意者、所友非仁人邪!坐,語汝,雖有國士之力,不能自舉其身,非無力也,勢不便也。是以君子入則篤孝,出則友賢,何為其無孝子之名!詩曰:「父母孔邇。」 伯牙鼓琴,鐘子期聽之,方鼓琴,志在山,鐘子期曰:「善哉!鼓琴!巍巍乎如太山。」志在流水,鐘子期曰:「善哉!鼓琴!洋洋乎若江河。」鐘子期死,伯牙僻琴絕弦,終身不復鼓琴,以為世無足與鼓琴也。非獨琴如此,賢者亦有之,苟非其時,則賢者將奚由得遂其功哉! 秦攻魏,破之。少子亡而不得。令魏國曰:「有得公子者,賜金千斤;匿者、罪至十族。」公子乳母與俱亡。人謂乳母曰:「得公子者賞甚重,乳母當知公子處而言之。」乳母應之曰:「我不知其處,雖知之,死則死,不可以言也。為人養子,不能隱而言之,是畔上畏死。吾聞:忠不畔上,勇不畏死。凡養人子者,生之,非務殺之也,豈可見利畏誅之故,廢義而行詐哉!吾不能生而使公子獨死矣。」遂與公子俱逃澤中。秦軍見而射之,乳母以身蔽之,著十二矢,遂不令中公子。秦王聞之,饗乙太牢,且爵其兄為大夫。詩曰:「我心匪石,不可轉也。」 子路曰:「人善我,我亦善之;人不善我,我不善之。」子貢曰:「人善我,我亦善之;人不善我,我則引之進退而己耳。」顏回曰:「人善我,我亦善之;人不善我,我亦善之。」三子所持各異,問于夫子。夫子曰:「由之所持,蠻貊之言也;賜之所言,朋友之言也;回之所言,親屬之言也。」詩曰:「人之無良,我以為兄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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