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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瘴


  宋景祐初,龍圖梅公摯以殿中丞出知昭州,著有《瘴說》,鐫之崖石,曰:

  「仕有五瘴:急征暴斂,剝下奉上,此租賦之瘴也;深文以逞,良惡不白,此刑獄之瘴也;昏晨醉宴,馳廢王事,此飲食之瘴也;侵牟民利,以實私儲,此貨財之瘴也;盛揀姬妾,以娛聲色,此帷簿之瘴也。有一於此,民怨神怒,安者必病,病者必殞,雖在轂下,亦不可免,何但遠方而已。仕者或不自知,乃歸咎於土瘴,不亦謬乎。」

  夫梅公所指五瘴,切中仕者膏盲,苟其知而反之,非止卻疾,亦以延生。則真療瘴之良方也。余仕粵載餘,五者幸無一犯,身泰心間,極于平善。然是說也,中土之人。

  既遠不獲聞,而仕茲土者,又或非所樂聞,誰複捫石剝苔以傳於世?己卯秋,潘太史稼堂從西粵來,以拓本見示,予亟錄之,不敢自秘,用以公諸仕於瘴土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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