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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元則


  曆陽羅元則。嘗乘舟往廣陵,道遇雨,有一人求寄載,元則引船載之。察其似長者,供待甚厚。無他裝囊,但有書函一枚,元則竊異之。夜與同臥。旦至一村,乃求:「暫下岸,少頃當還,君可駐船見待,慎無發我函中書也。」許之,乃下去。

  須臾,聞村中哭聲,則知有異,乃竊其書視之,曰:「某日至某村,當取某乙。」其村名良是,元則名次在某下,元則甚懼。而鬼還責曰:「君何視我書函?」元則乃前自陳伏,因乞哀甚苦。鬼湣然,謂:「君嘗負人否?」元則熟思之,曰:「平生唯有奪同縣張明通十畝田,遂至失業,其人身已死矣。」鬼曰:「此人訴君耳。」元則泣曰:「父母年老,惟恃元則一身,幸見恩貸。」

  良久,曰:「念君厚恩相載,今舍去。君當趨歸,三年無出門,此後可延十年耳。」即下船去。元則歸家中。歲余,其父使至田中收稻,即固辭之。父怒曰:「田家當自力,乃欲偷安甘寢,妄為妖辭耶?」將杖之。元則不得已,乃出門,即見前鬼,髡頭裸體,背盡瘡爛,前持曰:「吾為君至此,又不能自保惜。今既相逢,不能相置。」元則曰:「舍我辭二親。」鬼許。

  具以白父。言訖,奄然遂絕。其父方痛恨之,月餘亦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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