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貴耳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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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六五
岳與秦為世仇,每得秦氏一物,必曰賊秦。最有大利害處,總領百官,渡江以後秦會之收諸將兵柄時所建。嶽肅之一為此官八年,有以此告,則曰君命也。則曰昔文及甫,潞公之子,曾除長平使者,力辭不受,先臣所爭,不當有此官,子受之,是背父命,終不肯拜。岳失於不辭也。
《籲天集》載建皇子,因激秦之怒,苗劉之變尚新領兵,突有此議,自蹈危機。岳引司馬公作運使日乞仁廟建立皇太子事,擬非其倫。司馬公儒者,岳勇將,道不同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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