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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七


  張尚書詠在蜀時,米鬥三十六文,絹匹三百文。公計兵食外,盡令輸絹。米之余者,許城中貧民買之,歲凡若干,貧民頗不樂。公曰:「他日當知矣。」

  今米鬥三百,絹匹三貫,富人納貴絹,而貧人食賤米,皆以當時價,於官無所損益,而貧富乃均矣。此張公之惠,於蜀之人懷思之不能已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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