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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二九


  道鄉鄒公志完《論立劉後疏》有曰:「若曰有子可以立為後,則永平中貴人馬氏未嘗有子。所以立為後者,以冠德後宮故也,祥符中,德後劉氏亦未嘗有子,所以立為後者,以鐘英甲族故也。今若賢妃德冠後宮亦如貴人,鐘英甲族亦如德後,則何不于孟氏罪廢之初,用立慈聖光獻故事便立之。必遷延四年以侍今日,果何意耶?必欲以示信天下,天下之人果信之耶?」

  上怒甚,內批貶志完新州。疏留中不降出,時人亦不知有何說也。元符末,崇慶眷方盛,時相欲媒孽志完以固位,乃偽為志完之疏,傳之中外。其間有雲:「殺卓氏而奪之子,欺人可也,距可欺天耶?卓氏何辜哉。廢孟後而立劉後,快陛下之意可也,奈天下耳目何!劉氏何德哉。」因指摘此語,謂不可不明白下新州取索元本,志完不知索之之由,複申元稿不存。諸人遂誣志完以為實有此說,詔令應天尹孫橐,以檻車往新州收赴京師。至泗上,哲宗升遐,其事遂寢。

  崇甯初,將再貶志完。乃先下詔曰:「朕仰惟哲宗皇帝,嚴恭寅畏,克勤祗德。元符之末,是生越王。奸人造言,謂非後出。比閱臣僚舊疏,適見椒房訴章,載加考詳,鹹有顯證。其時兩宮親臨撫視,嬪禦執事在旁,何緣外人得入宮禁,殺母取子實為不根。為人之弟,繼體承祧,豈使沽名之賊臣,重害友恭之大義。詆誣欺罔,罪莫大焉。其鄒浩可重行黜責,以戒為臣之不忠者。庶稱朕昭顯前人之意。如有更言及者,亦依此施行。」

  志完遂以衡州別駕永州安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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