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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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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少遊之子湛,自古藤護喪北歸,其婿范溫候於零陵,同至長沙,適與山谷相遇。溫,淳夫之子也。淳夫既沒,山谷亦未吊其子,至是,與二子者執手大哭,遂以銀二十兩為賻。湛曰:「公方為遠役,安能有力相及。且某歸計亦粗辦,願複歸之。」 山谷曰:「爾父,吾同門友也。相與之義幾猶骨肉。今死不得預斂,葬不得往送,負爾父多矣。是姑見吾不忘之意,非以賄也。」 湛不敢辭,既別,以詩寄二子,有曰:「昔在秦少游,許我同門友。」 又曰:「范公太史僚,山立乃先達。」 又曰:「秦郎水江漢,范郎器鼎鼐。逝者不可尋,猶喜二子在。」 又曰:「往時高交友,宰木已樅樅。今我二三子,事業在燈窗。」 今集中載《晚泊長沙走筆寄秦處度範元實》五詩是也。前輩于死生交友之義如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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