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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六


  兩府例得墳院,歐陽公既參大政,以素惡釋氏,久而不請。韓公為言之,乃請瀧岡之道觀。

  又以崇公之諱,因奏改為西陽宮,今隸吉之永豐。後公罷政,出守青社,自為阡表,刻碑以歸。江行過採石,舟裂碑沉,舟人曰:「神如有知,石將出。」

  有頃,石果見,遂得以歸,立于其宮。紹興乙卯宮焚,不餘一瓦,碑亭獨無恙,信有神物護持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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